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基本知识:6.2.1 组织保障
日期:2023-02-16  作者:艺术学院 来源:  浏览量:427

—基本要求—   

每个班级配有兼职班主任或指导教师;按师生比不低于1:200的比例设置一线专职辅导员岗位;专职就业指导教师和专职就业工作人员与应届毕业生的比例要保持不低于1:500;按师生比不低于1:5000的比例配备专职从事心理健康教育的教师且不少于2名,并设置了相关机构;有调动教师参与学生指导工作的政策与措施,形成教师与学生交流沟通机制。

—内涵解读—

1.组织保障主要考察学校学生管理工作体系建设情况、学生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是否制定了调动教师参与管理、指导学生科技文化活动积极性的措施,效果如何。

2.学校有专门的学生工作队伍和机构,职责明确,能有效开展工作;有调动教师参与学生指导工作的政策与措施,通过各种渠道,包括利用现代网络技术构建和形成教师与学生交流沟通的平台和机制;加强对学生的指导,大多数教师积极参与,对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体现“育人为本”“学生为本”,效果显著。

   3.主要考察内容包括:

  (1)学校学生管理工作体系建设情况、学生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2)是否设置了为学生提供心理健康教育的机构;

  (3)专职辅导员与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数量达到合格标准;

  (4)对学生的指导与服务开展情况,应多方位、多层面加强对学生的指导,如学习、生活、活动、竞赛、实习实训、毕业论文(设计)、心理、就业、考研等。重视学生良好心理素质的养成,关注学生的心理咨询、心理治疗,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

  (5)有无提升教师专业能力与水平、调动教师积极参与学生指导工作的政策与措施,效果如何;

  (6)教师参与学生指导和服务的人数;

  (7)利用现代网络技术构建和形成教师与学生交流沟通的平台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