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基本知识:3.1.1实验室、实习场所建设与利用
日期:2022-12-25  作者:艺术学院 来源:  浏览量:637


—基本要求—

1.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及新增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所占比例达到国家办学条件要求(参照教育部教发〔2004〕2号文件限制招生规定);

2.实验室、实习场所及其设施能满足教学基本要求,利用率较高。

—内涵解读—

“教学条件与利用”这一项一级指标提出了办学的基本条件,要充分理解提出办学条件的必要性,要处理好资源占有与利用的关系。除了考察学校现有的基本设施和硬件条件现状是否满足人才培养的基本需求外,还要考察现有条件的使用率、投入产出比、是否充分利用现有条件用于人才培养等方面。

“3.1.1实验室、实习场所建设与利用”观测点主要考察的内容包括:

一是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及新增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所占比例是否达到合格标准;

二是实验室、实习场所种类和数量是否能满足各专业、各门课程、各教学环节的需要;

三是实验室、实习场所的仪器设备的种类、数量、质量等是否满足教学需要;

四是实验室、实习场所是否得到有效地充分利用。其中,实验室需统计使用率和生均使用面积;呈现学校关于加强实验室建设及管理的有关材料,单价1000元以上的教学科研仪器一览表及使用台账等。

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是指使用学校预算经费、科研经费、基建经费、校内部门自筹经费购买或接受捐赠的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单价1000元以上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不含已报废设备)。

实习场所包括校内外基地。实习基地的条件为:

1. 有稳定的场所;

2. 有明确的实习目的和内容;

3. 有稳定的教师和辅导队伍;

4. 有科研和技术生产活动;

5. 有开展因材施教、开发学生潜能的实习项目;

6. 场地和设施能满足教学需要。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是指学校与校外有关单位签署协议,为人才培养提供服务的相对稳定的校外实习、实训场所。

“达到国家办学条件要求”是指:数据可低于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规定的合格标准,但必须高于限制招生的"黄牌警告"标准。

实验室开放包括开放的范围、时间、内容、对学生的覆盖面等。其中开放的范围包括科研(专业)实验室。

量化数据标准及算法:

1.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总值/折合在校生数。合格标准:5000元;限制招生标准:3000元。

2.新增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所占比例=当年新增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总值-当年新增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合格标准:10%

注: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超过1亿元的高校,当年新增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超过1000万元,该项指标即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