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基本知识:4.1.2 培养方案
日期:2023-01-03  作者:艺术学院 来源:  浏览量:566

—基本要求—

    培养方案反映专业培养目标,体现了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要求;有企业行业专家参与制定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构建了科学合理的培养应用型人才的课程体系,其中人文社科类专业实践教学占总学分(学时)不低于20%,理工农医类专业实践教学比例占总学分(学时)比例不低于25%,师范类专业教育实习不少于12周;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体系,开设专门课程,纳入学分管理;培养方案执行情况良好。

—内涵解读—

    1.培养方案是对本专业学生如何进行培养的一个整体设计,其内容应包括培养目标、规格要求、学制、授予学位、教学计划等。

    2.培养方案是人才培养的顶层设计,是保证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规格的重要文件,是组织教学过程,安排教学任务的基本依据,它是学生在校学习几年中,课内、课外的总体安排。

    3.培养方案这一观测点重点考察制定培养方案的指导思想、原则、内容和执行情况。指导思想和原则要体现学校的定位,体现具有时代特征的教育思想观念,体现当前高等教育改革的主流。内容要体现学校所确定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执行培养方案严格,要有相应的规章制度和文件作保证。

    4.学校要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保证培养方案的执行,执行情况要良好。

    5.考察新建本科院校的培养方案,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要考察制定培养方案的指导思想和原则;二是要考察制定培养方案的技术路线和论证过程;三是要考察课程体系是否体现应用型人才培养定位,实践教学时间是否满足《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规定;四要考察培养方案的执行情况及稳定性。

    6.目前新建本科院校培养方案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对应用型人才培养规格要求把握不准,存在简单模仿传统本科院校的状况,课程体系的区分度不足,环节设置的目的性差,实践教学缺乏体系性,培养方案调整较多,执行稳定性差等,需要评估专家关注并指导。专家进校会考察培养方案、教学任务书、课表是否一致,有否相应的变动手续,有否培养方案执行质量分析报告等。

    7.量化数据标准及算法:

    (1)人文社科类专业实践教学占总学分(学时)比例合格标准:20%。

    (2)理工农医类专业实践教学比例占总学分(学时)比例合格标准:25%。

    (3)师范类专业教育实习周数合格标准:12周。